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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实验守则(修订)
作者:西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编辑:杜馨瑞     校审: 马月香      审签: 刘曜      发布时间:2024-04-11    访问量:





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实验守则(修订)

一、学生必须认真接受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了解

实验室消防安全设施布局和消防通道状况,掌握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

三、实验室严禁玩游戏或计算机内复制任何外来软件,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配置,不得对计算机软、硬件进行修改及加密和解密操作。

四、严禁利用实验室设备观看、传播带有反动和不健康内容的软件及文件,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

五、学生不得私自拆装、维修、移动仪器设备,发现问

题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禁止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实验完毕,仪器设备及工具应归放原位,待指导教

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七、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做实验,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

并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

八、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打闹,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将食物、饮料等带入实验室,不准乱丢纸屑杂物,要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整齐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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