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民族大学采购管理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合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此次征集活动是西北民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了解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一种形式,对有合作意向的优质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二、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征集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23年1月以前(含)。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
3.具有履行业务所必需的场地及条件保障。要求在兰州市有90平方米(含)以上相对独立的评标场所,营业场所位于兰州市辖区内,有履行业务所必需的硬件设备和便捷的用车保障。
4.采购代理业务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本科学历和履行业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相当规模的评审专家资源及抽取系统。
6.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业绩。
8.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接受政府采购主体的委托,具有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业绩。
9.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10.本次征集意向合作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征集实施步骤
1.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接收报名资料。
2.对达到征集条件的报名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3.通过现场实地考察的代理机构可获得西北民族大学征集邀请书,采取自愿方式参加征集,递交申请书成为征集申请人。
4.依据《征集评审办法》对递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将征集结果告知申请人。
5.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西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所有。
五、公告期
从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六、网上报名时间
从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七、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函发送到290142364@xbmu.edu.cn。
八、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公保南杰,田斐予,0931-2938080。
附件:报名函
西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