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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意向合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作者:王旭峰    编辑:马晶金     审签: 李永生      校审: 发布时间:2026-07-10    访问量:

根据西北民族大学采购管理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合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此次征集活动是西北民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了解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一种形式,对有合作意向的优质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二、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征集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23年1月以前(含)。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

3.具有履行业务所必需的场地及条件保障。要求在兰州市有90平方米(含)以上相对独立的评标场所,营业场所位于兰州市辖区内,有履行业务所必需的硬件设备和便捷的用车保障。

4.采购代理业务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本科学历和履行业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相当规模的评审专家资源及抽取系统。

6.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业绩。

8.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接受政府采购主体的委托,具有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业绩。

9.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10.本次征集意向合作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征集实施步骤

 1.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接收报名资料。

 2.对达到征集条件的报名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3.通过现场实地考察的代理机构可获得西北民族大学征集邀请书,采取自愿方式参加征集,递交申请书成为征集申请人。

4.依据《征集评审办法》对递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将征集结果告知申请人

5.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西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所有。

五、公告期

从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六、网上报名时间

从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七、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函发送到290142364@xbmu.edu.cn

八、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公保南杰田斐予0931-2938080。


附件:报名函





                                 西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10日  



  • 附件【附件 报名函.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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