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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志愿)

作者:马晶   编辑:王磊   审签:马巍巍   校审: 发布时间:2026-03-24   浏览次数:[]


在阅读本细则前,请登录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西北民族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化学一级学科、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专业方向

学科专业名称

(代码)

学位类型

研究方向

培养单位

化学

(070300)

学术型

不区分方向

化工学院

材料工程(085601)

专业学位

方向1:功能复合材料

化学工程(085602)

专业学位

不区分方向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学院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6日-3月27。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学院一志愿考生统一为现场复试,复试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候考,迟到15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考生复试要求

(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审核时间:2026年3月26日上午9:00-10:00;

审核地点:格物一号楼北楼309会议室。

注意:考生须在复试前按照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所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按照《西北民族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中“资格审查”条目所列次序,按原件、复印件分别装入档案袋内。

(二)缴纳复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zs.xbmu.edu.cn/),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文件要求缴纳复试费,具体为100元/生。缴纳成功后打印《西北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书》,在复试资格审核时由学院进行审核。未按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四、招生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一)同等学力加试

1.无机化学

加试时间:2026年3月26日10:00—12:00

加试地点:格物一号楼北楼516教室

2.分析化学

加试时间:2026年3月26日16:10—18:10

加试地点:格物一号楼北楼516教室

(二)专业课考试(化学专业综合测试、化工原理

考试时间:2026年3月26日14:00—16:00

考试地点:格物一号楼北楼516教室

(三)综合面试时间

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8:40-12:40;

专业和地点:

化学专业:格物一号楼北楼309教室

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专业:格物一号楼北楼316教室

3.面试等候地点:格物一号楼北楼311教室

综合面试主要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方面内容。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规则

(一)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70%)+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平均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3.士兵计划

考生总成绩=初试折算成绩×初试成绩权重(70%)+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

(二)录取规则

1.普通计划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士兵计划”:学校根据下达计划数,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换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信息查询

1.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中查询。

2.学院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进行查询。化工学院网址:https://www.xbmu.edu.cn/hgxy/。

(二)咨询及申诉方式

1.招生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4512930

2.申诉受理

招生监督电话:0931-4512053 0931-4512368

以上内容若与《西北民族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有异,以学校文件为准。


西北民族大学化工学院

2026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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