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建设管理处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国家民委、省市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基建项目管理。
2. 组织编制、修订校园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基本建设五年规划,参与编制、执行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3. 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立项申报工作。
4. 负责学校计划性大型修缮改造项目、涉及房屋结构改造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实施。
5.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6.负责办理学校基建项目的报建、报验及竣工验收手续,组织整体竣工验收工作。
7.参与学校基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
8.在校长授权范围内代表学校签订并履行各类基建合同。
9.负责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10.负责基建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11.负责审核基建项目工程概(预)算、结算。
12.负责基建处职责范围内的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填报基建统计报表。
13.承担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
14.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基本建设管理处的日常事务、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文件起草、工作督办、宣传报道、信息管理、行政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印章管理和学校报刊收发等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基本建设管理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规章制度等。
3.负责与校内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和对外接待工作。
4.负责基本建设管理处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维护、更新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收集舆情信息,对师生反映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和反馈。
6.负责基本建设管理处财务收支的监督、审核及相关业务办理,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管理科
1.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包括校内相关单位协调、“三通一平”、质量监督备案等工作。
2.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和技术协调,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办理设计变更,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基准点、控制坐标点资料,编制、执行施工阶段的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进度月报表中完成的工程量,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控制。
3.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4.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节能、消防、人防、绿化、环保、防雷电装置等各类专项验收,桩基、地基、沉降观测、节能、消防、空气质量等各类专项检测,组织校内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等工作。
5.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的材料、设备认质认价,材料信息库建设。
6.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的合同管理和施工阶段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管理。
7.负责督办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结算资料的移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设计科
1.负责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和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
2.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调研、论证、技术方案审查等工作,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上报评审及相关立项申报工作。
3.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编制和控制。
4.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审核,提交学校招投标管理部门实施招标,配合完成技术答疑等工作。
5.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勘察和设计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编制设计任务书,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及相应设计单位的遴选、管理。
6.负责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重大技术变更的论证及方案确定。
7.负责需由第三方进行各类报告编制、评审、检测等工作的委托单位的遴选、管理、合同签订等工作。
8.负责零星维修和抢修工程施工单位的遴选、管理和合同签订等工作。
9.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投资概算控制,工程预算、变更签证、工程进度的造价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并向审计处报审。
10.负责各类招投标资料、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归档。
11.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各类费用的支付手续办理。
12.负责校园新建、改(扩)建及维修项目绩效评价及上报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