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府。学校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甘肃省确定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甘肃省建成行业区域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大学支持高校。
学校坐落于金城兰州,建有西北新村和榆中两个校区,现有师生近3万人。设有26个教学科研单位,学科专业涵盖12个门类,有本科专业7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交叉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个,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全国第二批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建设试点高校。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7个,在省“双一流”学科建设中,民族学入选优势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民族信息技术、生物工程获评特色学科。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5个,甘肃省高水平“四新”建设专业9个,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1个,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81门。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国家级、省部级各类人才290余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0人。
学校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之大者”。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个,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费孝通民族走廊研究中心、谷苞边疆研究中心及其他省部级科研平台37个。近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000余项,连续多年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上取得突破。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来我校学习!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介绍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学习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课程学习班的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参加西北民族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依据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专业
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均可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工作。2026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的专业为教育学、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
专业名称 |
所在学院 |
专业代码 |
统考综合科目 |
统考外国语考试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政治学或哲学 |
英语、俄语、 法语、德语、 日语 |
教育学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040100 |
教育学 |
工商管理学 |
管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学部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 |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国(境)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者,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业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较好成绩。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可登录西北民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网络学习平台(http://xbmzdx.masterol.cn/)进行报名,填写《西北民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和《西北民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蓝底证件照片、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信息(以上材料均需PDF版)。
(二)现场确认
1.对初次申请西北民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学校会定期进行资格审查和照片采集等现场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前请务必完成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信息注册工作。
2.现场资格审查时本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西北民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3份;
②《西北民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一式2份;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和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A4纸复印);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⑤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专业)。
五、课程学习及考核(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一)课程设置:参考学校相应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课程;
(二)学习方式:线上学习;
(三)课程学习:按各专业的授课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和考核;
(四)课程考核: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60分即为合格;
(五)授予证书: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民族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六、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西北民族大学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一)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四年内通过学校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核(即“校考”)。
(二)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四年内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即“统考”)。
(三)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
七、收费标准
(一)课程水平认定费。6000元/人,面向所有学员收取。
(二)学位论文指导费。8000元/人,只对通过“校考”和“统考”,并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收取。
八、其他
(一)注意事项
1.学员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学校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
3.自通过全部考试之日起,申请人须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再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931-2938367(李老师)
0931-2938176(胡老师)
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如后期有所调整,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