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宣传

<
>

招生宣传

西北民族大学学生资助政策
作者:禄鹏 编辑:张骞 审签: 丁运来 校审: 时间:2026-03-10点击: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刻苦、拼搏进取,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涵盖奖学金、助学金、临时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类别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坚实保障。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面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特殊学制原则上入学第六年起无参评资格)。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申请需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体测合格、学业与综合测评成绩均列本专业前10%(前30%者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可破格申请)、一体化育人积分达标等条件,同时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及计算机一级以上考试者优先。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每学年开展一次。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该奖学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特殊学制原则上入学第六年起无参评资格)。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申请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规章制度、体测合格、学业与综合测评成绩均列本专业前30%、一体化育人积分达标、已建立贫困生档案且生活俭朴。同一学年内,获奖者可申请其他奖助学金,但不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三、本预科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面向全日制在校预科生、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该资助。资助分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7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学生统一按每生每年3700元标准资助。申请需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且已建立贫困生档案等条件,建档立卡、低保、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全部享受。资金按10个月发放(不含2月、8月),每学年评审一次。

四、本预科生奖学金

该奖学金面向取得学校正式学籍且学习期满一年的普通本预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分为多个类别:

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长特别奖(每生15000元)、一等奖(每生2000元)、二等奖(每生1500元)、三等奖(每生1000元)、优秀结业生奖学金(预科生专属,每生15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生1200元;单项奖学金:含创新创业奖(每生2000元)、文体活动优胜奖(个人500-3000元、团队600-3000元)、精神文明新风奖(500-1500元);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每生1000元,基层就业、应征入伍者优先。申请需满足思想政治合格、遵守纪律、体测合格、学业成绩达标等条件,不同奖项对学分绩点、实践成果等有具体要求,每学年评审一次(部分单项奖可随时评定)。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设立,奖励二、三年级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全脱产)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申请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与体美劳教育、学习优良且潜心科研等条件,同时需满足综合考核评价标准中对应学段的分数要求。评审向急需紧缺学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倾斜,每学年开展一次,获奖者将获得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六、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该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补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无固定工作收入)的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申请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规章制度、勤奋上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享受。资金按10个月发放(不含2月、8月),每学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七、社会类奖助学金

社会类奖助学金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设立,面向全日制在校预科生、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奖励资助条件尊重捐赠方意愿。

社会类奖学金:申请需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纪律、学业优异无挂科、体测合格及捐赠方其他要求;

社会类助学金:申请需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且已建立贫困生档案等条件,特殊困难学生优先。评审按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培养单位评审、学校审定流程进行,资金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专款专用。

八、学生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面向全日制在校预科生、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用于帮助因疾病、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压力。补助分为一般性和专项补助(入学、求职、返乡、御寒等):学校统筹的一般性补助每人每次不超过2000元,培养单位统筹的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专项补助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每学年累计补助不超过2000元。申请需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纪律、勤奋学习等基本条件,且符合突发困难情形。资金按相应审批流程发放,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督。

九、学生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劳动服务获得合法报酬的资助方式,面向全日制在校预科生、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校内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涵盖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等,研究生可申报教学、科研等助理岗位,本预科生可申报行政和后勤服务岗位。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20-40小时,薪酬按岗位类型计酬:教学、科研助理每小时14元,行政助理、后勤及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辅导员助理每小时25元。申请需满足思想政治合格、遵守纪律、学有余力等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上岗原则。

十、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该资助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军士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25000元,按实际学费或贷款金额执行,资助期限为一个学制期。申请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征兵办等审核批准,因弄虚作假、拒服兵役等情况退兵或除名的学生将取消受助资格。

十一、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该政策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鼓励其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25000元,按实际学费或贷款金额执行,分3年代偿完毕。申请需登录指定系统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或返还学生本人。未满服务期提前离岗的学生将取消资格,弄虚作假者需收回资金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学生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预科生、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不可重复申请。贷款额度为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25000元,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校园地贷款需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生源地贷款按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规定办理,均实行“一年一贷”。学生毕业后需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违约将面临罚息、信用记录受损等后果。

下一条:西北民族大学数学硕士点简介

Copyright © 2023 西北民族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校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电话:0931-4512202 邮编:73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