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

<
>

实验室建设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实验室应急预案
作者:数计学院 编辑:数计学院 审签:马雪峰 校审: 时间:2023-05-10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 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实验室工作环境,维持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防止和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保障实验室人员安全、维护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秩序、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基础前提下,让学生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等对实验室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掌握正确的应变措施;确保实验室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

第二条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院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其他业务副院长

 员:各实验室主任、实验员


第二章 事故处理程序

第三条  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根据《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处置办法施行紧急救护;必要时,根据安全事故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或119求助;同时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

第四条  实验室主管人员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分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五条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妥善指挥现场施救工作,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章 应急措施

第六条  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1、第一时间确定火灾发生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2、迅速查看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诱发次生灾难。

3、果断、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选用正确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①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采用水冷却法灭火;但对珍贵图书或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②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的火灾,应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③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④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4、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5、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第七条  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爆炸引发的火灾参照“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处理。

4、爆炸引发人员受伤,应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

5、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第八条  实验室触电、创伤、烫伤应急处理预案:

1、发生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院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马上联系医院救治。

2、在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金属锐器损伤、被动物咬伤、被昆虫叮咬等情况下,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

3、如果受到烫伤,伤处皮肤未破时,可涂擦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用碳酸氢钠粉调成糊状敷于伤处,也可抹獾油或烫伤膏;如果伤处皮肤已破,可涂些紫药水或1%高锰酸钾溶液。

第九条  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化学危险品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第十条  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事故的总结整改及善后处理

第十一条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向学院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情况报告。

第十二条  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  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第十五条  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2年3月11日


上一条: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 下一条: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制度

Copyright © 2023 西北民族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校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电话:0931-4512202 邮编:73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