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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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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关晓莉    编辑:马瑾瑜     审核: 校审: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0:31    访问量: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节前检查,加强值班值守

各相关单位要在国庆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对标对表,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压力容器等重要危险源的管理情况。按照“全覆盖、重实效”工作要求,加强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要全面排查实验物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实验室节假日期间的安全。

国庆放假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国庆放假期间运行使用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做好整改落实监督。如遇紧急状况,应立即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二、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管理职责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持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和实验室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到位,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二)规范安全操作,严格过程管理

各相关单位和实验室要健全各级实验室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完善二级单位和实验室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明确每一间实验用房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涉及重要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按照要求进行相关培训,学生实验时教师必须全程跟班指导。实验开始前,管理人员要对实验室安全和消防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提醒参加实验人员严守操作规程;实验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各类反应及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实验结束后,要对场所及时进行清理,切断电源、气源、火源,经安全检测无误后方可离开。对有特殊要求需保持24小时供电供气的,应在相应开关、阀门处做好区别标识。

(三)加强培训,提高应急能力

各相关单位和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对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强调实验各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根据实验室实际和重要危险源情况,修订完善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实验室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入实验室的师生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相关要求

按照《西北民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民大实验发〔2023〕2号)要求,各二级单位每月底前应将《西北民族大学实验室安全月报表》(附件1)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二级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于2023年10月12日前将《西北民族大学实验室安全月报表(8月)》(附件2)和9月《月报表》的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至相关邮箱。


附件:1.西北民族大学实验室安全月报表

2.西北民族大学实验室安全月报表(8月)




                          实验教学部

                           2023年9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