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6年10月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和9月21日全省学校中秋、国庆双节前安全稳定工作调度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节前安全自查,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二级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假期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明确假期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放假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开展节前自查,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压力容器、水电气及消防设施等关键环节,检查结果在9月实验室安全月报表中如实体现。
二、严格假期实验室备案管理
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落实关停封存等措施,切断水、电、气,锁闭门窗;确需继续使用的,严格履行校院审批备案程序。中秋假期(9月25日至27日)和国庆假期(10月1日至7日)需运行的实验室,须完成《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运行使用备案表》填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建设管理处备案。假期运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须为教职工,且熟知开展实验活动的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加强假期实验活动管控
假期实验人员须经项目负责人、导师和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实验室,未通过安全准入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期间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在场,严禁学生独自开展危险性实验,不得安排过夜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留宿。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必须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做好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压力容器等重点危险源的管理。
四、落实季节转换期防范措施
气温下降后,要做好低温仪器设备防结露受潮,对含水试剂和低温易凝固化学品落实防冻保暖,防止容器胀裂、试剂变质。季节转换期空气干燥,易产生静电积聚,涉及易燃易爆试剂的实验操作须严格落实防静电措施,加强通风换气。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取暖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
五、严格值班值守,做好节后复工检查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假期值班,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每日对备案运行实验室开展巡查并做好记录。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按程序逐级上报,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假期结束后实验室恢复启用前,须对水电设施、通风系统、气体管路、高温高压装置、仪器设备逐项检查确认无异常,启封危险化学品须核对性状和包装完好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
六、其他
《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运行使用备案表》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请于9月29日12:00前一并报送至实验室安全管理科邮箱:455987246@qq.com。
联系人:张璐 电话:4512971
实验室建设管理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