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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大团字〔2023〕50号关于收缴2023年下半年团费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编辑:校团委     校审:           发布时间:2023-12-11    访问量:

各学院(部)团委: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现就收缴2023半年团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团委认真统计汇总2023712月所有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团员团费收缴情况,存档备查。

二、团费收缴人数务必与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保持一致。团费收缴时填写《西北民族大学2023半年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团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请各学院(部)团委于2023年1220日前将团费转入学校团费专用账户,备注栏须写明“XXX学院(部)2023712月团费”,并将转账凭证和统计表盖章签字一并报至校团委组织部。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民大支行

团费账号:7026986796858012003

户名:西北民族大学

附件:西北民族大学2023半年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西北民族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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