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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参保学生住院报销指南

作者:彭嘉瑞编辑:郑艳华审签:魁发瑞校审:刘丽江  李宝明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3-19


凡因病在兰州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学生,用支付宝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出院结算时凭医保电子凭证在就诊医院进行医保报销。

凡符合规定的实习和寒暑假期间、因病休学、法定节假日等不在校期间,学生需在学校所在地之外因病住院的,可选择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终结后,回兰州报销时需提供学校参保证明或者实习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明;报送至城关区医疗保障局办理。

大学生在法定在校期间,自行前往异地就诊发生的异地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其余部分按照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规定报销。

       医保科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西北民族大学医院(西北新村校区)三楼医保科

       办公电话:2938284

       报送异地住院资料至:城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城关区庆阳路149号亚欧国际2楼)办理医保报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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