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西北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研究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方案,并及时关注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xbmu.edu.cn/yz/)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网址(https://www.xbmu.edu.cn/zly/)有关公告,做好考试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院成立以研究院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导师组组长、负责思政工作的副院长,秘书等。
2.成立专家组
研究院成立本学科专家考核小组,负责考生的考核工作。
3.成立监察组
研究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成员包括思政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委员的招生监察组,全程参与“申请-考核”制各环节的监督。
二、资格审核流程
研究院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的申请人,视为审查不合格。
三、材料评价
1.导师团队评价
各导师团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依据研究院制定的评分细则进行科学评价,形成导师团队的科研能力评价成绩。该项成绩计入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导师团队的科研评价分数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专家组审核。导师团队的科研评价成绩占材料评价总成绩的50%。
2.专家评价
专家考核小组根据评分细则中相关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材料进行评审,从学业背景和成绩、科研实践、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科研获奖、代表性成果、硕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情况、拟开展研究计划等方面进行百分制评分,成绩以专家组的平均分计算。该项成绩计入总成绩,以百分制计,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专家考核小组的科研评价成绩占材料评价总成绩的50%。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标准,考生需在5月10日12:00前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为:非同等学力考生20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290元/生。收费方式为银行卡转账(开户行:兰州银行民大支行,户名:马艳,帐号:6214968210501293357,备注:报名号+考生姓名)。
所有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须缴纳报考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对待。
五、考试(考核)程序
1.现场确认
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请于5月11日下午14:00-17:00到文渊楼518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硕士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在入学前补交毕业证及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本科阶段及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获得学历的不需提供。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教育部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本人科研证明材料及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2.外语考试
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由研究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国语科目考试,外语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根据所报导师的外语语种(英语、俄语、日语、英语+梵文)要求,进行考试。考试以百分制计,研究院根据今年考生总体成绩分布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以下考生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研究院拟定于5月12日09:00-12:00进行外语测试,需参加外语考试名单见研究院官网。
3.综合考核
(1)基础理论考核
考核形式为笔试,研究院组织各导师团队进行基础理论考核,考试时间为3小时,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考核以百分制计,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并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语种为考生网报时报考的语种,网报选择“英语+梵文”的考生,考核英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满分100分。各专业方向综合考核组组长负责组织本专业方向面试工作。考核组成员对考生面试成绩进行独立打分,取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此项工作在面试环节一并进行。
请符合免考外语条件且进入综合考核的所有考生于5月17日14:00-16:00到文渊楼518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研究院拟定于5月18日09:30-12:00进行基础理论考核的笔试, 5月19日上午09:00开始,分方向进行学术水平考核、外国语能力测试与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等,具体分组情况详见研究院的公告。
六、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由材料评价成绩(50%)和基础理论考核成绩(50%)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为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