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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职责

作者:贾文青    编辑:包哈斯额尔敦     校审: 安永国           发布时间:2023-09-06    访问量:

校工会是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在学校党委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进行职工维权及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的群团组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到实处。团结教育广大会员群众,努力把工会建成合格、模范的职工之家。

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党组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协助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学校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其它各项政策、法规、法令,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五、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建并管理好各种教职工社团,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发挥工会活动阵地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和谐校园文化的建设。

六、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好监督职能,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

七、协同行政部门办好教职工福利事业,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帮扶助困活动,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及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八、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障妇女身心健康,推动计生工作有序开展

九、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十、做好工会日常管理。

十一、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