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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学生过程性课程考核的通知

作者:贾雯     编辑:闵锐     审签:牛克慧     校审: 刘萍 牛克慧     发布时间:2025-04-29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在普通高校中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甘教厅〔201734号)和《西北民族大学本科在校生修读自学考试本科二学历试点实施细则》要求,于517日18日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学历)过程性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517日至18日。

地点: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致真楼105106107114123206307教室。

二、参加人员

2023级、2024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学历)学生。

三、考试安排

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四、考试内容及范围

按照教学计划,考试内容涵盖各专业课程已学章节知识点,重点考察教材核心内容、重点、课后作业及实践环节涉及的相关知识。

五、成绩评定

(一)过程性考试成绩将按照笔试卷面成绩和线上课程的学习成绩来核算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和线上课程学习成绩占比分别为60%40%

(二)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发布成绩,考生可自行登录学生端(https://xbmd.huixuebang.com)查询。若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向班主任老师或学院教学管理部办公室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进入考场,缺一不可,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按监考教师安排就座。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禁止携带手机、电子设备、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凡考试违纪、作弊者,一经查实,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突发疾病、意外事件等)无法按时参加考试者,须提前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同意后,按学校规定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获批而缺考者,按旷考处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学管理部办公室(0931-2938176)或各班班主任。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学历)过程性考核课程考试安排表

2.考场规则



 西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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