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学生过程性课程考核的通知

作者:贾雯     编辑:闵锐     审签:牛克慧     校审:      发布时间:2026-04-16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在普通高校中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甘教厅〔201734号)和《西北民族大学本科在校生修读自学考试本科二学历试点实施细则》要求,于418日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学历)过程性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418日。

地点: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致真楼105106107114116117119教室。

二、参加人员

2024级、2025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学历)学生。

三、考试安排

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四、考试内容及范围

按照教学计划,考试内容涵盖各专业课程已学章节知识点,重点考察教材核心内容、重点、课后作业及实践环节涉及的相关知识。

五、成绩评定

(一)过程性考试成绩将按照笔试卷面成绩和线上课程的学习成绩来核算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和线上课程学习成绩占比分别为60%40%

(二)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发布成绩,同学们可自行登录学生端(https://xbmd.huixuebang.com)查询。若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向班主任老师或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进入考场,缺一不可,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按监考教师安排就座。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禁止携带手机、电子设备、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凡考试违纪、作弊者,一经查实,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突发疾病、意外事件等)无法按时参加考试者,须提前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同意后,按学校规定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获批而缺考者,按旷考处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学管理部办公室(0931-2938176)或各班班主任。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学历)过程性考核课程

考试安排表

2.考场规则



 西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415

附件1


   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

过程性考核安排表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班级

考试人数

考试教室


418

09:0010:40

金融营销学

2024级金融班

15

致真楼105


商法

2025级法学1

38


2025级法学2

40

致真楼106


2024级法学班补考

43

致真楼107


人格权法

2024级法学1

24

致真楼119


2024级法学2

34

致真楼114


2024级法学3

29

致真楼116


2024级法学4

25

致真楼117


1100-1240

 国际法

2024级法学班补考

47

致真楼106


2025级法学2

41

致真楼107


2025级法学1

39

致真楼105


线性代数

2024级金融班

11


物权法

2024级法学1

24

致真楼114


2024级法学2

34

致真楼116


2024级法学3

29

致真楼117


2024级法学4

24

致真楼119


14:3016:10

国际金融

2025级金融班

19

致真楼116


唐宋诗词专题

2024级汉语言文学1

17

致真楼114


2024级汉语言文学2

18


2024级汉语言文学3

45

致真楼117


语言学概论

2025级汉语言文学班

38

致真楼119


国际私法

2025级法学1

34

致真楼105


2025级法学2

37

致真楼106


2024级法学班补考

50

致真楼107


1630-1810

财务管理学

2025级金融班

14

致真楼105


古代汉语

2025级汉语言文学班

42











附件2


考 场 规 则

为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两证不可缺一),并将证件放于书桌左上角,以备监考教师检查。

二、考生应提前进入考场,并听从监考教师指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其他随身物品均集中放在指定地点。

四、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逾时以缺考论处。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问题,立即与监考教师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六、考生不允许向监考教师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私自互借文具、计算器等。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吸烟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等。

八、考生答题结束后,由监考教师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九、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次返回考场。

十、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凡违反考场纪律者,均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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