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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放假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关晓莉    编辑:马瑾瑜     审核: 校审: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4:43    访问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就2024年寒假放假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的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履行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低温天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4年1月2日-1月4日)

 各相关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从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各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各类隐患整改实行闭环销号式管理,隐患整改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隐患排查(2024年1月5日-9日)

 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期末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情况,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实验室安全进行隐患排查。根据学科及校区,本次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分为3个小组,各检查小组人员及分组情况如下:

 1.榆中校区检查1组

 组 长:关晓莉

 成 员:曹万智、张宏、林强、乔自林、刘洋、赵光国、陆会宁、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实验教学部实验技术人员各1名

 检查单位:土木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医学研究中心(榆中校区)、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榆中校区)、实验教学部、历史文化学院

 2.榆中校区检查2组

 组 长:马安仁

 成 员:王超、马明辉、王天雁、朱惠平、马佳、张辉刚、电气工程学院和化工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各1名

 检查单位:电气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3.西北新村校区检查组

 组 长:海向军

 成 员:丁艳伟、王茜、乔自林、医学部实验技术人员1名

 检查单位:医学部、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美术学院、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安排部署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将本次检查与2024年1月的实验室安全月检查结合起来,开展一次全覆盖的检查,重点加强重要危险源的风险隐患排查,做到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各单位须于1月4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台账》(附件1)扫描件和电子表格发至指定邮箱。

 (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小组组长确定,所有人员须按时参加检查工作。如承担教学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向各组组长请假。各检查小组涉及实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员由相关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负责同志协调确定。《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2)由各检查小组汇总整理后于1月9日前交至实验教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科331室。

 附件:1.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台账

       2.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实验教学部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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