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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暑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璐    编辑:马瑾瑜     校审: 审签:马效敏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20    访问量:

各相关单位:

2025年暑假将至,根据国家民委和学校校园安全稳定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暑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落实安全责任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动教育科研事业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领会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尽到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做好所属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工作。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实验室安全负责同志要协助单位党政负责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检查,做好安全管理

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要做好学期末实验室安全管理收尾工作,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常规冷热设备等重要危险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暑假期间可能出现的高温、雷电、暴雨等天气,要强化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严格落实“日自查、周会商、月检查”制度,放假期间运行的实验室必须每日进行安全自查,每周组织一次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加强管理,做好备案审批

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备案审批,对放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和从事实验师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项目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须负责实验活动风险评估、实验学生安全教育、规范学生安全操作、落实安全防护等,确保实验室使用期间的安全。实验师生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按照实验要求规范操作,危险性实验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学生不得单独从事实验活动,必须有项目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在现场指导。禁止不具备安全准入资格或与实验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存放生活用品,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如做饭、就餐等)。

四、强化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要在放假前集中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对暑假放假期间从事实验活动的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要求师生熟悉实验室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了解实验活动的安全风险,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技能。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安全。放假期间运行使用的实验室负责人要组织使用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形式不限于各实验室、项目组、课题组组会或其他形式。培训记录须参加培训的教师和学生签字,留存备查。

五、履职尽责,加强值班值守

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值班值守工作有关要求,对暑假期间关停的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检,加强对运行使用实验室的检查。值班领导要履行领导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做好整改落实监督。暑假期间运行使用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落实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各相关单位必须留有实验室备用应急钥匙,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进入实验室。

六、报备要求

填报《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运行情况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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