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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璐    编辑:马瑾瑜     校审: 审签:马效敏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3:10    访问量: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依据《教育部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函》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整体部署,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逐级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与具体职责,确保责任传导到位、落实到岗到人,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坚决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与运行报备管理

寒假放假前,开展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复盘式安全检查,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重要危险源。对于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确保门窗、水、电、气阀门及仪器设备全部关闭到位,不断电设备安全措施到位,并定期巡查,及时掌握实验室安全状况,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寒假期间运行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登记报备,《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运行情况报备表》于20261月16日前报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备案;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为在职教职工,实验室假期运行期间必须在岗;未备案的实验室寒假期间不得私自开展实验活动。

三、严格假期实验室运行安全管理

对于寒假期间继续运行的实验室,各单位须切实加强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危险源分级管控,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动态监管;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明确操作规程、风险事项与防护要求,并保存培训记录;严格执行日常安全检查与自查制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原则上寒假期间不安排高危实验,确需开展的须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值班值守制度

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寒假期间实验室应急处置流程与责任分工。党政负责人和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须密切关注实验室安全动态。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或实验师生如实验室突发紧急情况,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其他

根据教育部每年提交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要求,请各相关单位梳理本单位所属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基本状况、宣传教育、应急能力建设、典型举措等情况,完成《2025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数据采集表》和《2025年实验室安全相关教育课程开设情况》的填报(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上述表格的签字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于20261月16日前一并发至邮箱 4559872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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