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

教育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原则和职责

作者:吕士良    编辑:管理员    审签:戴玉刚     校审: 戴玉刚  何向真 发布时间:2024-01-22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实验室建立学术委员会。其组织原则及职责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是本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它由国内外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组成。

二、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1.根据本实验室的性质和学科发展的趋势,确定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制订和批准本实验室的中、长期规划,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学术委员会一般于每年的四月份召开全体会议。

2.审议和评定实验室各项课题进展,评审实验室的研究成果。

3.审批开放课题。

4.评议实验室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1.学术委员会由12~15人组成,其成员中本校学术成员不超过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余成员从国内外其它有关业务单位聘请。

2.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依托单位西北民族大学提名,报主管部门国家民委批准任命。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由西北民族大学聘任,报国家民委备案。

四、学术委员会每年召集会议1~2次,在学术委员会会议期间,由学术委员会会同实验室主任决定和处理实验室的重大事项。

五、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