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招生

西北民族大学语言智能与文化计算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作者:李鹏翔    编辑:丁晓燕    审签:马宁     校审: 发布时间:2026-01-14    

根据《西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北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在2026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实施申请-考核制。为规范开展此项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人才,结合语言智能与文化计算学科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智能与文化计算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各项招生工作。

(二)成立专家组

研究院分方向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负责考生的考核工作。

(三)成立监察组

研究院成立以研究院纪检委员为组长的招生监察组,全程参与申请-考核制各环节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的合规性。

二、招生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自设二级学科:语言智能与文化计算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西北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各项报考条件方可申请报考。

(一)外语水平达标即可免考(报名截止日期前8年内成绩)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或雅思成绩(IELTS≥5.0;或托福成绩(TOEFL≥55;或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二)专家考核小组审核相关材料后公布外语免考考生名单及参加西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考试考生名单。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由研究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国语科目考试,研究院划定外语初试合格线,成绩合格者进入综合考核程序,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三)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近五年取得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相近的科研成果。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硕士阶段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专业相关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1篇;

2.主持专业相关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以上专业相关科研项目1项;

3.申请人作为获奖定额内人员获得专业相关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4.主(参)编专业相关著作或教材1部;

5.取得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

6.申请人以负责人身份获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家级奖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银奖及以上奖项。

四、选拔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照学校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手续,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以考生最终提交成功的信息为准。

未按时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材料评价环节。通过外语评价、材料评价和基础理论考核并进入复试学术水平考核的学生,待研究院公示名单后再登录系统缴纳复试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能复试。

(二)提交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按照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实施细则中具体要求,向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如实、准确地提交申请材料。

除提供学校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语水平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

2.个人陈述,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及个人优势,字数不超过2000字;

3.研究计划,包括题目、摘要、正文、参考文献;正文明确提出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将要开展的研究问题及意义、文献综述、研究设计、研究方法、已有的研究基础与成果、本研究可能的学术贡献及创新性等内容,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正文限5千字);

4.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封底)、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书或文件)、主(参)编著作或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发明专利、重要的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在报考系统提交电子版外,须通过邮政快递邮寄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电话:0931-2938095

(三)资格审查

研究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视为审查不合格,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回。

(四)材料评价

研究院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从学业背景、学业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学术成果、研究计划、个人陈述等六个方面进行评分,形成专家组的材料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五)外语考试

外语非免试考生需参加外语考试,外语考试为笔试,考试以百分制计,研究院根据当年考生总体成绩分布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以下考生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六)综合考核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1.确定名单: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材料评价成绩和外语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择优差额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招生计划数与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比例为1:3,等额选拔仅限于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相等的情况。入围综合考核的名单根据报考导师名下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公示名单:研究院将入围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信息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报考学科专业、材料评价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资格取消及递补:如在公示期内或后续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入围综合考核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行公示及后续考核。

五、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20264月下旬—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笔试或面试。

(三)综合考核内容:研究院通过现场组织综合考核。重点考查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

1.基础理论考核

笔试:研究院成立各研究方向专业方向综合考核组进行基础理论考核,考试时长为3小时,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考核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并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语种为考生网报时报考的语种。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满分100分。各专业方向综合考核组组长负责组织本专业方向面试工作。考核组成员对考生面试成绩进行独立打分,取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此项工作在面试环节一并进行。

六、总成绩核算及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由材料评价成绩(50%)和基础理论考核成绩(50%)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为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二)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以报考研究方向为基础,按方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三)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不予录取的情形遵照《西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以上招生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存在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