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代码:713 考试科目名称:中外音乐史
一、考试性质
学术型研究生入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属于我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旨在选拔出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音乐分析能力,并适应艺术行业和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中外音乐史是自远古至今在历史中人类创造的音乐。广义的研究领域是音乐形态的产生与衍变传承等规律的研究。狭义或重点研究音乐作品的创作、表演、传播及在实践中音乐理论、音乐本质、音乐规律的发现及凝练等。并且在专业知识的解析与重构中以史为鉴,做到密切联系实际,把学科理论的学习转化为对艺术活动与实践的研究指导。
二、考查目标
(一)中国音乐史
1.注重音乐作品和音乐文献、音乐现象的历史文化解读。
2.注重音乐产生发展衍变的历史文化解读;
3.注重对历史现象解读中的时代价值解读;
4.注重专业、系统、多层次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选拔。
(二)西方音乐史
1.考查考生熟悉西方音乐的历史脉络,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中世纪时期、文艺复兴时期、巴洛克时期、古典主义时期、浪漫主义时期、到西方现代音乐的不同分期;
2.考查考生掌握不同时期的音乐成果,风格特点,美学思想,音乐家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的把握;
2.考查考生具有分析音乐历史发展规律,探讨历史事件发生及变化的能力。
三、参考书目
1.黄腾鹏.西方音乐史[M].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8.
2.黄炜.西方音乐简史[M].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22.
3.刘忠,薛松梅.中国音乐史[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10.
4.戴嘉枋主编《中国音乐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社,2022.
西北民族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代码:832 考试科目名称:和声与曲式分析
一、考试性质
研究生考试属于我国高层次人才选拔考试,曲式与和声是研究音乐作品结构与和声进行的基础课程,是音乐创作、表演、研究领域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课程。该考试科目将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要求,综合评估考生在曲式与和声方面的知识储备和应用能力,以利于择优选拔,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考查目标
(一)用四部和声写作技术为旋律或低音配写和声进行
(二)音乐作品片段和声分析
(三)按以下要求分析乐曲片段
1.曲式种类
2.结构图式
3.作品结构要素的文字性分析
三、参考书目
1. 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M].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21.
2. 桑桐.和声学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2015.
3. 陈丹布、高为杰.曲式与作品分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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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名称:民族民间音乐与艺术概论
一、考试性质
研究生考试属于我国高层次人才选拔考试。民族民间音乐与艺术概论旨在全面介绍和探讨中国丰富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及其艺术门类特征。本考试科目将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艺术学类音乐学学术硕士学位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要求,以利于择优选拔,确保音乐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考查目标
(一)民族民间音乐部分:考试内容涉及民间歌曲、舞蹈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等多个方面。考生需要了解这些音乐形式的历史沿革、艺术特征、代表作品等,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与总结。
(二)艺术概论部分:主要考查学生对艺术的观念、艺术的功能、艺术的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艺术类型、艺术发展、艺术风格、艺术流派与思潮、艺术批评、艺术的当代嬗变等基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要求考生具备分析、思考能力,把艺术理论知识运用到艺术实践中,具备正确分析、鉴赏艺术作品和艺术现象的能力。
三、参考书目
1.袁静芳.中国传统音乐概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21.
2.陈艺.中国民族民间音乐[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14.
3.黄炜.艺术概论[M].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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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名称: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考试性质
研究生考试属于我国高层次人才选拔考试。本考试科目作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专业课。本考试科目旨在考察考生对作曲技术理论的掌握及运用能力。
二、考查目标
(一)配器:考查配器专业知识及写作运用能力。
(二)复调:考查复调专业知识及写作运用能力。
(三)作曲:考查作曲专业技术相关综合能力
三、参考书目
1.龚晓婷.复调音乐基础[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9.
2.阿德勒.配器法教程[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9.
3. 陈丹布、高为杰.曲式与作品分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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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名称:作曲
一、考试性质
研究生考试属于我国高层次人才选拔考试。本考试科目作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专业课。本考试科目旨在考察考生对作曲技术理论的掌握及运用能力。
二、考查目标
(一)配器:考查配器专业知识及写作运用能力。
(二)复调:考查复调专业知识及写作运用能力。
(三)作曲:考查作曲专业技术相关综合能力
三、参考书目
1.龚晓婷.复调音乐基础[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9.
2.阿德勒.配器法教程[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9.
3.陈丹布、高为杰.曲式与作品分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
西北民族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1/2名称:乐理一
一、考试性质
研究生入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该考试是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本考试科目旨在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考查目标
(一)乐音、律制等基础知识的掌握。
(二)音符、休止符、连音符、谱号等常用记谱法的掌握。
(三)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四)音程及调式中的音程。
(五)和弦及调式中的和弦。
(六)大小调式、变化音等相关知识的掌握。
(七)调关系、转调、移调与移调乐器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八)中国传统民族调式、调关系及调式转换等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九)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与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三、参考书目
1.李重光 著《音乐理论基础》[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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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1/2名称:音乐学基础理论
一、考试性质
专业型研究生入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本考试是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考生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音乐学基础理论课程是研究音乐学科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及研究方法的综合性课程,是音乐学考生必须掌握的先学课程。本考试科目将考生对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二、考查目标
(一)对音乐学主要研究领域及其历史演进掌握情况。
(二)对音乐学主要研究领域所涉及的代表性人物、事象及相关概念的掌握情况。
(三)运用音乐学理论和方法,分析与阐释具体音乐事象的能力。
三、参考书目
1.余人豪、周青青、李咏梅、蒲方、周耀群、梁茂春.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