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培养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正文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培养方案
作者:梁斌    编辑:梁斌     校审: 刘洋      审签: 久美道杰      发布时间:2023-01-02    访问量:

一、培养目标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数字时代与信息社会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质、艺术修养、开阔的视野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掌握影视特效创作、影视后期制作、网络动画及视频制作、互联网产品开发、网络交互设计制作及相关工具应用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在传媒及文化产业相关领域从事影视、网络媒体的策划、创作、制作、传播、运营或管理的创新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家国情怀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愿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4.具有人文素养、审美情趣、科学精神、社会责任感;

5.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充分认识到不断自我完善和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6.在本专业领域实践过程中能理解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7.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智;

8.具有开阔的社会视野,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二)知识要求

1.熟悉我国政策、法规;

2.掌握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3.了解国内外数字媒体艺术行业的基本情况;

4.掌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影视艺术理论、动画理论、美术理论、艺术设计理论;

5.掌握本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包括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技术、动画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网络交互设计技术、影视特效技术等;

       (三)能力要求

1.具备能够应用本学科、本专业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对本专业领域问题进行判断、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形成解决方案的能力;

2.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与阅读能力;

3.具备创新创业能力及不断学习与适应发展的能力;

4.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及较强的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5.具备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作品创作、技术研发、项目策划、市场运营等方面的实践工作能力。

        三、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4—6年内完成学业。

        四、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位

        五、主干学科

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计算机科学

        六、核心课程

数字媒体概论、艺术概论、设计素描、视听语言、数字摄影、摄像与剪辑艺术、平面构成、数字色彩构成、动态图形设计、数字后期合成、数字后期特效、数字调色、三维动画基础等。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一)课堂实践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的课堂教学中,根据教学需要,安排了一定数量的课内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专业实习实训和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实习8周(4学分),专业实训4周(2学分),以毕业论文(设计)为主的科研或创作设计训练共16周,集中安排在第7和第8学期(计8学分)。

       (三)集中性实践项目

4学期和第6学期通过小学期形式安排综合性实践项目,以项目引领式的方式引导学生参与实践。

       (四)创新创业环节

根据学生的特长和兴趣,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科研活动,积极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对于各类获奖或者发表的科研成果将获得相应的学分。学生围绕“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开放实验项目”等至少需要获得2学分。

        八、修读要求

       (一)学分修读要求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应修满153学分,其中必修环节完成111学分,选修环节完成42学分,方可毕业。具体最低修读要求如下:

1.课程教学环节:共修读123学分

1)通识教育课程必修41学分,选修8学分;

2)学科教育课程必修16学分,选修6学分;

3)专业教育课程必修28学分,选修24学分。

2.实践教学环节:共修读24学分

1)课程实践必修10学分;

2)专业实习实训必修6学分;

3)毕业论文(设计)必修8学分。

3.创新创业环节:共修读4学分

1)创新创业课程必修2学分;

2)创新创业实践选修2学分。

参照《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执行。

4.一体化育人环节:选修2学分

参照《西北民族大学一体化育人实施方案》执行。

      (二)毕业条件

思想政治合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大学生的要求,在规定的学习年限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且所修得学分的结构符合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要求。






上一条:应用心理学专业(师范类)培养方案 下一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培养方案

  • Copyright © 2022 西北民族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 联系电话:0931-4512102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西北民族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邮编:730124

  • 学院微信


  • 民大青年


  • 民大教务


  • 西北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