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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欢欢    编辑:车淼     校审: 审签: 马剑      发布时间:2026-03-25    访问量:

    2026年3月1日起,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正式启动,请师生员工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相关手续。

    一、办理时间

办理期限:2026年3月1日—6月30日

    二、注意事项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汇算界面,系统会自动提示是否应该汇算清缴,请认真核对2025年专项扣除信息是否填报完整,专项扣除信息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养老金。

2.如存在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请分别选择“单独计税”、“并入综合所得”两种方式进行试算,将两种计税结果比较后择优选取

3.个人所得税APP限制每月汇算清缴更正作废次数,每月更正作废超过五次后系统将限制操作。

4.“申诉”不是办理退(补)税渠道,请勿点击。如您对APP中查询的收入明细有疑问,请务必与收入事项发放单位联系核实。

 5.个人申报流程提交税务部门审核后,经审核发现疑点被退回的,请认真阅读被退回原因,并联系收入管理科解决办理。

    三、温馨提示

 1.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个人所得税官方APP办理,切勿使用非正规渠道

 2. 退税自愿,补税必须办,逾期未补税将产生滞纳金,并影响个人征信。

  3.如在操作中遇到疑问,可联系财务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2938056、2938048、2938218、2938055。

    四、相关文件依据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