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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民族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授予学位的公示
    作者:研究生处    编辑:姚道霞    审签:孙初锋    校审:胡泊    发布时间:2023-1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西北民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2023年12月21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授予薛育等6名博士毕业生博士学位;授予李昊儒等11名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授予黄昱翔等20名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周然等115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 示  时 间:2023年12月21日—12月25日

    意见受理部门:西北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意见受理电话:0931—2938045

    意见受理方式:书面或面谈



    西北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